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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

贩毒

时常在报纸上看到有人企图带毒品进入新加坡,死刑。在马新两地炒得最热闹的应该是杨伟光,最近又多了一宗。许多人大力抨击新加坡惨无人道的法律,不断地说带毒的是无辜的,他们应该去抓幕后黑手。

杨伟光,受教育不多,但智商正常,竟然会以为带毒品进入新加坡的刑罚和卖翻版VCD的刑罚一样!?如果你没看报纸,原谅你,但你不会用逻辑想一想吗?毒品一小袋(和快熟面里面的调味包一样)可以卖RM50,不管货源充不充足,绝不会像现在几十部电影在一片blueray里面才卖RM15!!!你不知道贩毒是死刑,不知者不罪是没有用的ok?我也不知道杀人要偿命,我可以去杀人吗?你的上诉不成功,我也感到很欣慰,至少你的死可以做为一个警惕,不要有人不你的后尘。虽然你在牢里已经改过,也出书,希望你来世好好做人。

许多人成立了后援会来支持杨伟光,抗议新加坡政府的不人道。新加坡政府是很不人道,对啊!但我觉得他们做得很对!在落后国家,公民意识落后,很多人愿意为钱冒险,如果没有严刑峻法,人民个个会变成毒虫,社会风气低落,国家要怎样进步?新加坡是先进国,虽然公民意识比不上欧洲国家,但至少大部分人还比较会想,加上怕死(知道新加坡执法很严),很少人敢在新加坡境内制造毒品。不要忘记,他们周围有马来西亚,印尼,泰国。。。他们的反毒品法律是用来警告外国人,不要带毒品进来!!!以前美国,澳洲等国家都曾因有侨民被判死刑而向新加坡政府抗议,so ? 依然故我。你来到新加坡,你的脚踏在新加坡的国土上,你就要遵守新加坡的法律。

那天有朋友去听了一位国王学院法学博士的讲座,他说严刑峻法是没有用的,越严厉的法律,就会引起越多人的挑战,越多人去犯法。我对这句话有所保留,第一,欧洲国家人均收入高,穷人有政府补贴(补贴绝对够用),没什么人想要去为钱冒险。第二,欧洲国家在教育方面非常成功,不止学术方面,公民意识方面值得其他国家效法,他们知道毒品的危害,也不愿危害他人(他们总觉得他们应该要很伟大),所以没人要为钱冒险。第三,大部分欧洲国家都签了ECHR(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),整天把人权挂在口边,他们的国会敢制定严厉的法律吗?现在的EU没有死刑,没有鞭笞,最多只有无期徒刑,现在连stop & search都要抗议violation of art 8 of ECHR right to privacy 和art 14 prohibition of discrimination,国会还敢制定严厉的法律吗?其实他们也不需要。

最后,他们抗议新加坡的死刑制度,为什么他们不抗议马来西亚的呢?对毒品,我还是喜欢林则徐的名言“鸦片迨流毒于天下,则危害甚巨,法当从严。若犹泄泄视之,是使数十年后,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并无可以充饷之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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