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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

忘记

今天我才发现忘记一个人是非常困难的。这个感觉是真的吗?还是一个假像?至今我也搞不清楚。这几天我不断地看书和做运动,希望能够在开学之前把那份感情忘记。我失败了。初二的时候,我第一次对女生有感觉,但是很快的我发现我只是在欣赏那位女生的气质。如今,她是第二位。说真的,我还不知道她有哪一点是可以吸引我的,漂亮?不会吧!气质?哈哈哈!如果把她像解剖尸体似的剖开来分析,她一点也不特别,只是一位非常普通的女生。要说特点的话,应该是她的笑容吧。她的笑容好像咖啡因,可以令人精神百倍,也好像可卡因,可以让人忘掉烦恼,身心愉快。可惜她的笑容就像毒品,会令人上瘾。认识的时间不长,我就被攻陷了,可见毒品的威力非同小可。这种毒品只会在心理上造成伤害,可是戒毒所应该不收我这种病人吧?无论如何,接下来的五年足以影响我的一生,成龙成虫都要看我自己。五年后也许我已忘记了她,但这种事谁知道?也许五年后的我会觉得我所做的一切非常幼稚,但是目前为止我不曾后悔,希望五年后也是一样。现在最重要的是专心学业,我绝对不能做一位三流律师。写到这里心里真是感慨万分,她太早出现了吧,如果她在我当律师的时候才出现,结果一定不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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